为切实加强对涉氨企业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涉氨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省安委会决定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会同省质监局、省公安厅消防总队、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局,成立了省安全监管局长刘宝玲任组长的省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从10月中旬开始,利用2个月的时间,在全省全面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
通过专项治理活动,对全省涉氨制冷企业开展一次大检查、大教育、大治理,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安全培训全覆盖、治理检查全覆盖,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治理整改一批液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提升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全面提升全省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