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中午12时40分左右,海门市安监局的接警值班电话接到了110指挥中心转来的事故报警,一辆苏C牌照载有22吨液氨的槽罐车途经海门市,行至沿江公路三厂段发生泄漏,情况十分危急,与其最近的民居住宅不过几十米。接到110指令后,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纷纷携带应急器材赶赴事故现场。
因为有着多次“不告知”演练的丰富经验,交通管制、喷水稀释、紧急堵漏……一连串的“标准”动作后,各部门的现场负责人迅速聚到了一起会商。消防部门经过侦察发现泄漏点位于槽罐车左侧法兰处,经过对法兰螺栓的紧固,泄漏量已大幅减小。环保部门经过监测认为事故尚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但如果长时间泄漏,即便量少也不能确保污染不会加剧。安监部门也认为,天气十分炎热,事故点周边散布着数十家当地农户,一旦情况恶化,局面会更加被动,当务之急是将槽罐内的液氨就地接驳至完好的槽罐内或者将车辆整体转移安全地点卸载。应邀前往指导事故救援的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张平指出,就地接驳或者转移都存在较大风险,就地接驳的话,在没有动力的情况下靠液体自流不能完全清空事故车辆槽罐内的液氨,要就地接驳必须借助氮气压力或者其他动力;转移的话,泄漏仍在继续,一旦车辆启动,振动有加剧泄漏的可能,但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转移的方案更加可靠。
鉴于海门境内既没有如此大规模的液氨储罐,也没有与之匹配的专门用于液氨运输的车辆,海门市安监局立即向邻近的启东市安监局求助,请求联系启东境内的液氨生产企业,紧急征借应急资源。经协调,启东海四达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爽快地同意尽快联系接驳车辆,并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抢险,同时公司的液氨储罐做好了接纳卸载的准备。
13时20分左右,氮气生产厂家来电告知已完成发货准备;几乎同时,消防队员报告,经堵漏,泄漏点已基本得到控制,车辆具备整体转移的条件。13时37分,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指挥反馈的情况决定:由警车开道,消防车、环保监测车监护跟随,将事故车辆就近转移至启东海四达化工有限公司卸载。
14时17分,启东海四达化工有限公司派出的技术人员与事故车辆会合,经其初步检查确认,可以安全完成卸载。
至此,在海门市有关单位、专家的密切配合以及启东市安监局、启东海四达化工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抢险工作顺利完成,液氨槽罐车泄漏事故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置,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