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华琦)为进一步掌握辖区内液氨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6月27日上午,城东街道联合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组织人员开展液氨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了企业的液氨储罐、液氨管道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检测、检验情况;液氨使用场所泄漏报警设施的适用状态;是否配备灭火器材、是否使用防燃防爆电器、排风量是否达到要求等。
在一家啤酒生产企业,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未提供氨机房维护保养台账、未安装氨气浓度自动测量报警装置、未设置防潮防爆电器设备、未建立氨机房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检查人员当场对企业主进行了安全教育,并现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
在受检查的4家使用液氨的企业中,都存在类似的安全隐患。工作人员对每家企业都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要求企业针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还将跟踪监督企业整改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