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敏江 通讯员 夏侯艳)6月3日吉林发生特重大液氨泄漏爆炸事故,4日下午,厦门消防、安监、质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始全面检查使用液氨的企业。
在翔安区某水产公司氨机房内,检查组时不时可闻到一股刺鼻臭味。“这是因少量氨气泄漏所导致。”检查人员判断,并当场要求企业负责人加设泄漏报警装置和电气线路防爆装置,同时做好机房的安全分隔。
在对液氨储罐及压力管道进行检查后,检查组发现,有部分配件使用时间较长,出现老化的现象,检查人员立即要求企业负责人对老化的配件进行更换,并落实设施设备的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在该企业的生产车间,检查人员重点对内部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进行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没有出现安全出口上锁的情况,但是存在部分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明显、部分消火栓损坏等问题。
经过各个区的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未设置事故排风装置或排风量不足、制冷系统安全与控制装置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等问题。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当场予以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安全措施。
检查组要求相关单位,深刻吸取吉林“6·3”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液氨的危险性,加大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升企业自身的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