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8时40分左右,辽宁抚顺新宏明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一30吨液氨槽罐车在向赤峰制药集团氨水配制车间液氨卸车过程中,车带卸车金属软管突然发生破裂,导致发生氨气泄漏。近日,赤峰市永巨办事处和赤峰制药集团按照红山区政府的指示,成立了由永巨司法所等单位组成的“805”氨气泄露事件理赔小组,针对液氨泄露一事开展先行赔付财产损失工作。
据了解,近日,永巨办事处和赤峰制药集团按照红山区政府的指示,成立了由永巨司法所等单位组成的“805”氨气泄露事件理赔小组。
理赔小组根据2009年8月14日的调查结果分别对居民的花、草、宠物等损失进行了理赔。理赔工作用了两天的时间,对遭受财产损失比较严重的35户居民和5个企业进行了赔付。在司法所的主持下,赤峰制药集团与居民和受损企业签订了赔偿协议,共计赔付金额约2万元,居民和受损企业对赔偿数额比较满意。目前,赤峰制药集团的先行赔付财产损失工作已全部完成。
此次先行赔付财产损失工作,稳定了居民和企业的情绪,为赤峰制药集团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为赤峰制药集团今后向事故责任人辽宁阜新液氨厂追偿做好了准备工作。据了解,接下来,赤峰制药集团将继续开展对居民的人身损害赔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