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内蒙古兴安盟安委会联合安监局、质监局、消防支队、电业局等部门,限定了全盟涉氨企业最后整改期限为12月13。
兴安盟安委办要求各旗县市安监局、质监、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由安监部门牵头按照自治区下发涉氨企业最新检查表的检查内容,进行最后一次核查。核查内容只有两个等次,即符合条件允许运行和不符合条件关停。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对关停企业采取如下措施:抽取氨、拆除特种设备、断电、收回各部门下发许可等等,整改最后期限前,盟安委办将组织各部门深入到各旗县实地督查少数问题单位专项整改完成情况。
据了解,此前兴安盟地区涉氨企业整治已历时两年时间。目前,全盟58家涉氨企业已关停19家,允许运行企业中部分单位更换了制冷介质,10家压力管道存在问题单位已有4家完成改造工作,其余6家单位压力管道改造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11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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