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全国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视频会过后,某冷冻企业的老总立马找到某市安监局长说:“请赶快告诉我,谁是管我们的‘头’?”一句话把局长问住了,因为建筑审核是由消防部门负责,液氨罐压力容器是由质监部门负责,安监局负有综合监管的职能……,究竟谁是管液氨企业的“头”呢?确实有点说不清楚。
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过去在行业划分上过于精细,致使一些企业在市场经济情形下按照原行业划分标准就很难归结到哪一类,有的定性很模糊。这类企业在具体问题上一时都有部门管,但这些部门“管”过以后都缺乏持续管理。所以,在日常管理中,看似涉及的部门很多,其实是敲锣卖糖各管一行,只有安监局在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不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企业多头管理造成最后没人管理的不只是液氨企业一家,还有燃气行业。今年,在全国开展的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中,就出现了建设部门管燃气但市不管县,建设局的燃管处管液化气站,但不管液化气经营点,更不管液化气钢瓶和道路运输等等,以至出现了专项整治只能由安委办直接“操刀”的尴尬局面。安全监管的“断头”管理,常常是造成这类企业安全基础不牢、事故多发频发的根源。
我们常说,安全管理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检查要“全覆盖”,类似液氨企业、燃气行业的安全监管体制必须认真加以研究,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固然重要,综合监管也未必不可,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必须针对企业的特点,拿出切实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严防漏管失控。